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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1月10日,住建部發布《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查意見的公示》(建辦受理函[2016]39號)文件,公示了對近期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材料的審查意見,這是住建部226號文自2016年11月1日實施后的首次資質審查意見公示。
226號文件規定:除各類別最低資質等級外,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,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、中級以上職稱人員、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、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。
取消注冊建造師的相應考核指標后,建筑企業資質升級容易了嗎?讓我們一起來分析下“建辦受理函[2016]39號”公示的內容。
首先,在資質申請項中近八成的意見是“不同意”,“不同意”的原因基本上都是“業績問題”,在取消建造師等人員要求后,可以看出主管部門在資質審查中狠抓“業績”!
其次,作為資質申請的傳統大戶“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”,本次公示中沒有一家企業,根據226號文件要求“對申請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、一級資質的企業,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企業業績,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。”實現企業業績信息化管理,業績作假的難度加大!
從這一次公示的情況來看,226號文件實施后,雖然建造師人員考核指標取消,但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大了業績作假的審查力度,再加上二級、一級企業工程業績要求的提高,以及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的業績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,這都意味著資質升級的難度加大!
附件1: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、增項、新申請評審意見匯總表
附件2:《關于簡化建筑企業資質部分指標的通知》建市【2016】226號